欢迎访问会计实操学习网
18639163437
18639163437
扫二维码领资料

无住所个人如何计算收入额

来源:会计实操学习网 发布时间:2020/9/15 14:43:47

无住所个人如何计算收入额

天华会计教练,专注会计出纳实操和财务人员职业规划。业务涵盖出纳实操,真账实操,成本核算、报税实操,个税实操,工商年报,手工全盘账,财务软件,国税、地税申报,职业规划,报表制作与分析,出口退税,财务管理,Excel财务应用等。扫码微信即可0元领取一节价值398元的课程和全行业做账表格资料大礼包一份。


我们在会计实务工作中,常常能看到“无住所个人”的字样。在税法中,中国境内无住所可不是指买不起房子而没有居住的地方,它实质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居住地或者惯常居住地。因此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无住所个人就属于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那么无住所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在境内应计税的收入额呢?


问:无住所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在境内应计税的收入额?

答:无住所个人境内计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的计算,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情况一: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居住不超过90天的,其取得由境内支付的境内工作期间工资薪金收入额为在境内应计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

情况二: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居住时间累计超过90天不满183天的,其取得全部境内所得(包括境内支付和境外支付)为在境内应计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

情况三: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符合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优惠条件的,境外支付的境外所得不计入在境内应计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免予缴税;全部境内所得(包括境内支付和境外支付)和境内支付的境外所得为在境内应计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

情况四: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后,不符合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优惠条件的,其从境内、境外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均计入在境内应计税的工资薪金收入额。

对于无住所个人一个月内取得多笔对应不同归属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每笔工资薪金所得的归属期间,分别计算每笔工资薪金在境内应计税的收入额,再加总计算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

税收协定另有规定的,可以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办理。

课程介绍

免费课程预约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扫一扫 免费领取试听课程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学习前请先电话或QQ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咨询电话:18639163437

<会计网校  |  新闻资讯  |  资料下载  |  在线报名

咨询电话:1863916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