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扣除凭证应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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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规范税收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必须要按规定对税前扣除凭证进行管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收款凭证、内部凭证、 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二、在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填写内容、取得时间、补开、换开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减少税收风险。
三、针对企业未取得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外部凭证的情形, 《办法》规定了补救措施,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
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税前扣除凭证与相关资料的关系: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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