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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的区别有哪些
工程施工
1、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2、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3、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时,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二)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
(三)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工程结算
1、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2、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另外,"工程结算"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作为"工程施工"科目的抵销科目,因为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总之,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您可以看做是过渡科目,后工程完工时要将两个科目结平所以对冲.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的差额列示为流动资产,工程施工小于工程结算的差额列示为流动负债.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一般对冲后如果工程施工有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如果工程结算科目有余额,则在预收款项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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