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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我12月份补充享受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明年想继续享受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已填报了2019年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税务局网站相关界面,选择“使用此前数据自动生成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信息”功能,并点击“一键确认”完成确认;如果相关信息没有变化,即便您没有进行上述操作,系统将在明年继续按您填报情况自动为您办理扣除。 问:纳税人填报学历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类型应当为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比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同等学历申请学位、网络大学等可享受学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问:纳税人填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什么时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提醒纳税人,填报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的,应当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并检查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是否与证书保持一致。 问: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父母双方的扣除比例是多少? 答: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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