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会计实操学习网
18639163437
18639163437
扫二维码领资料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常见问答(一)

来源:会计实操学习网 发布时间:2020/10/12 10:01:43

1.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照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文件规定,2020年2-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6月,各省(除湖北省外)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6月,湖北省免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2.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的实施期限是否已延长?


答: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已延长实施期限。


各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各省(除湖北省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3.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后,缴费人如何享受减免政策?


答:对于减免政策享受,不用额外提出减免申请,只需要按照正常程序如实申报缴费基数、适用费率即可。


4.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社保费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因此,在2020年2月-12月期间,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优惠政策。


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政策,也可以惠及按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缴费的职工和所在单位。


5.针对大型企业的社保费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

湖北省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2020年2月-6月可以享受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优惠政策;非湖北省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2020年2月-6月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


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政策,也可以惠及按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缴费的职工和所在单位。


6.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是否可以继续申请缓缴社保费?


答:可以。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7.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政策?


答: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有两种方式,分别是以单位方式参保和以个人身份参保。按照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8.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以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9.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缓缴今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是否会导致缴费年限中断?


答:不会。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10.2020年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是否有调整?


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各省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课程介绍
会计从业者面临的现实困境?
  • 没有一点实操经验,也不知道从何学起

  • 零基础想学会计,看不懂,学不会,急死人?

  • 空有会计证却没有做账经验,投简历却找不到会计工作。

这些通通不用担心 在这里我们只培养企业真正需要的会计专业人才
会计教练六大核心优势 帮您解决学不会、听不懂、考不过等问题
会计教练课程系统演示 看会计教练如何让你成为企业认可的大牛,牛不牛试听才知道!
  • 直播加录播

    采用直播加录播相结合的模式, 电脑、手机、平板在线随时随地听课程。还可以和老师实时互动学习!

  • 专业的课程研发

    根据财税政策的变动,走心的课程研发,让你,成才, 迅速上岗!!

  • 财会实操系统

    全套高标准财会实操系统,50多个行业的实操模拟,让您学到的不仅 是技能,还有3-5年会计职称经验! 实用性强!

网络课程多终端支持手机、电脑、ipad
上班时间不固定,怕买了以后没时间学?会计教练让您随时随地想学就学!
会计教练强大的师资团队
为你的求学之路保驾护航
承诺
免费课程预约
每天限量名额,先到先得

扫一扫 免费领取试听课程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学习前请先电话或QQ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咨询电话:18639163437

<会计网校  |  新闻资讯  |  资料下载  |  在线报名

咨询电话:1863916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