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会计实操学习网
18639163437
18639163437
扫二维码领资料
问题描述
  • 问题分类:
  • 出纳
  • 考证
  • 会计实操
  • 李先生
    货品盘亏会计分录怎么做
    【回复】

    (1)查明原因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2)查明原因后,

    借:其他应收款(有责任人赔偿部分),

    管理费用(管理不善),

    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天灾人祸),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 王先生
    滞留票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回复】

    理论上长期可以,现在没有滞留票一说

    2020年3月取消的自2017年以后开具发票360天的认证期限制。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一条、第八条规定,2020年3月1日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等期限,但符合相关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 王瑞
    存货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回复】

    企业存货盘亏,需要分为批准处理前和批准处理后分别作相应分录,其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会计科目核算。

    1、批准前,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2、批准处理后,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 王先生
    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被称为小型微利企业
    【回复】根据《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 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 王先生
    小型微利企业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回复】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 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按5%纳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按10%纳税)。

  • 郝先生
    集团内部企业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要征收增值税吗
    【回复】根据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注: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并不代表企业所得税也减免;对非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需要按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 曹先生
    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回复】

    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 李小姐
    资产处置损益与营业外支出如何区分
    【回复】如果资产处置后还有使用价值,则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反之,则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固定资产的毁损报废后,不再有使用价值,则“营业外支出”科目。若用固定资产抵债、投资、捐赠等,这些经营行为是为了换取对价,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则应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0元领取试听课

咨询电话:18639163437

<会计网校  |  新闻资讯  |  资料下载  |  在线报名

咨询电话:18639163437